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淨空法師講述
劉承符居士摘錄

何以故。服其身分。皆為彼緣。如人食其地中百穀,足不離地。必使身心於諸眾生。若身身分。身心二塗不服不食。我說是人真解脫者。如我此說。名為佛說。不如此說。即波旬說。
 
現在人都不明因果恩怨,也不信因果報應,不是怕不怕信不信的問題,因緣遇會時,果報自現前。人何以苦多樂少?我們處世待人接物,惡念多過善念之故。人生一切遭遇均是自作自受,不能怨天尤人。
 
從前大陸鄉下不是天天有肉賣,屠夫殺豬,一個月兩次,初一與十五。殺豬時屠夫先念咒,在豬耳朵旁邊說:「豬呀豬呀你莫怪,你是人間一道菜,他不吃來我不宰,你向吃的去討債。」他雖然幹這一行,也有畏懼之心,也知道因果可畏,雖然念咒,而果報決逃不掉。
 
人生對一切事要看淡,無論對人、對事、對物都不可以留戀。如有人喜歡花,死後會作花神,樹亦有樹神。如喜歡這間屋子,感覺舒服,非常貪愛,離不開,將來死後可能變為蟑螂、螞蟻,仍然住在這間屋子。許多小寵物多半是該房之主人。有一年我在高雄講經,聽說小港有一個小廟,養了一隻小狗,僧眾作早晚課時,這隻小狗都來參加,到了打三歸依的時候,它就走了。有一天一位法師把它叫來,訓它一頓,對狗說:「你現在是畜生,不是住持,以後不能打三歸依的時候就走。」後來這隻狗果然隨眾作完晚課。過了幾個月這隻狗就死了。它是從前的住持和尚死後投入狗胎,因捨不得該道場,所以變狗仍在廟中,真可怕呀!我們對世間事樣樣不能貪,貪愛書也會變為書蠹蟲。
 
身是身體,身分之「分」指「其身上一部份」,如羊毛獸皮等。凡是皮革等物不穿它,不用它,也不吃它肉,與它們就不結冤仇。佛在四依法中說,依了義不依不了義,因為有的人不想出三界,只求人天福報,佛就為他說不了義經。佛是應機說法,有的希望成羅漢成菩薩就滿足了,佛對他們也說不了義;有人真想成佛,佛就對他說成佛的理論與方法,就是了義經。
 
阿難。又復世界六道眾生。其心不偷。則不隨其生死相續。汝修三昧。本出塵勞。偷心不除。塵不可出。縱有多智。禪定現前。如不斷偷。必落邪道。上品精靈。中品妖魅。下品邪人。諸魅所著。彼等群邪。亦有徒眾。各各自謂成無上道。
 
四重戒中最易持的是殺戒,最難斷的是婬戒,最難持的是盜戒。「盜」是「不與取」,未得主人的同意而取得者謂之盜。凡是以不正當手段叫人不得不給你財物的均謂之盜。不但行為不可以有,念頭都不能有,絕對不能有佔別人便宜的念頭。如偷一個人的物件,是欠他一個人的債。如政府機關印有公用的信紙信封是地方人民納稅的錢購置的,用了這個信紙信封就欠了這一個地方人民的債。這是非常微小的事,何況大於此者。
 
逃稅是偷盜全國人民的財物,罪過更大。有人說:如果不逃稅就沒錢賺,照了義經的說法,逃稅是不可以的。把了凡四訓念三百遍就了解,「一飲一啄莫非前定」,命裡有,不偷也有,命裡沒有,偷也偷不到。小偷每天偷的財物也是他命中有的,如命中沒有,能偷得到,佛也要拜他為師,絕沒有這個道理。事情也有特別的。淨土宗第六代祖師永明延壽大師是阿彌陀佛再來,他未出家之前作公務員,管稅務錢財。他偷國庫的錢去放生,查出後按律應處死刑。審問他,他說拿去放生了。法官把此事報告皇帝,皇帝明令處死,但特別關照監斬官,看他怕不怕,如不怕,免死,帶來見我。當他被綁赴刑場時,果然面不改色,監斬官問他怕不怕,他說:我以一條命,救了千千萬萬的命,死也值得。監斬官帶他見皇帝,皇帝當時赦免其罪,並問他以後欲作何事,他說要出家作和尚,後來皇帝作他的護法。
 
有些修行人有相當功力,有智慧,有福報,甚至於有神通,他所犯的偷盜行為,一般人不易察覺。以種種方法貪圖供養享受,就是偷盜,離不開名聞利養。如妨礙他,他的瞋恚、嫉妒、報復都來了,這與佛家的教法背道而馳。現在這個時代,佛教逐漸衰微有其道理,人家有種種手段拉攏信徒。佛教一切隨緣,不攀緣,但求心地清淨光明,無絲毫污染。若清淨心失掉,與佛教本義不合,也就不是佛法了。
 
看一個人不能看其名氣大,有智慧,有神通,就以為一定是善知識。世間有漏的神通並不難得,與佛法無漏定慧不能相比。無漏定慧不生煩惱,絕不染著七情五欲,謂之無漏。七情五欲不斷謂之有漏,心裡只要有這些,製造生死輪迴之業,就出不了三界。不但出不了三界,也出不了欲界。色界無色界也有情識,他們為什麼能超出欲界,因為他們的定功得力,可以暫時降伏其妄心,有相似的三摩地,並不是真得三摩地,只是伏煩惱而不是斷煩惱。他的定功不夠只能控制而不能斷。因此他們能生一點智慧,其智慧能超過凡人。他如不斷偷心,必落邪道。古德說:邪道是暗中欺取,而不是明顯的,用種種問題手段叫人看到非常合理。如近年來提倡印經結緣,全台灣到處都有,也有少數利用印經之機會從中謀利。如募得印書款一萬元而以一千元印經,餘留自用。書上面寫明印一萬本,可能只印一千本,這樣即屬偷盜,如此方式欺騙白衣之事,手段之巧妙無法想像。他得到享受,能享受幾年呢?以三寶之名欺騙眾生必墮地獄。
 
此時世間已亂,佛門已亂,乃至任何宗教皆亂。我們應當憑自己良心,多作些善事,挽回世運。前年中國大陸水災為患,大家紛紛捐款。有人說,你們捐款到不了災民手裡,被中間人扣留了。假如聽了這話都不伸援手,誰救災民呢?各有因果,我們不必管他。
 
如果利用神通對四眾弟子威迫利誘,均屬偷盜。甚至於他自己造作時並不知道這是偷盜行為,結果落在妖魔手中,此種現象在今天社會中不難見到。孔夫子說:「物以類聚,人以群分。」魔與魔志同道合,自然結合。信佛的人如不依佛的教訓行事,而隨著妖魔走了,豈不可惜?妖魔也有護法神,有些煩惱很重的人而他有神通,這個神通不是他的,是魔附在他身上,彼此互相利用,他利用魔以炫耀自己有特殊能力,魔也利用他作怪,欺騙世人。魔附在他身上,而他自己並不覺得魔控制他,他還以為是自己真有修行功夫,得無上道。若是心地善良,心術純正,妖魔不得其便。如心邪也想不擇手段,爭取名利,魔一看就歡喜,與他志同道合,魔就來附身上,貢高我慢,邪知邪見,接受供養,還用一種巧妙的方法叫信徒比賽奉獻。但是我常不解,這些信徒為什麼還要去信仰他呢?等到將來家破人亡的時候就晚了。
 
我滅度後。末法之中。多此妖邪熾盛世間。潛匿姦欺。稱善知識。各自謂已得上人法。炫惑無識。恐令失心。所過之處。其家耗散。
 
這些人往往毀謗正法,說正法已過時,他們的法才是救世救人的。末法時期弘揚正法者少,尤其現在提倡民主自由,社會開放。佛法修學要長時間,要經過一段艱難困苦時期,而他們的方法容易,立時見效,群眾很難有能力辨別真偽。有信徒很多,勢力很大的邪門外道,比佛教興盛的多,人們自然就去了。現在世人如果辨別不出邪正,只有一個辦法,閉門自修,一句阿彌陀佛聖號念到底,魔是一點辦法都沒有。經中說:「潛匿姦欺」,「潛」是潛藏,居心叵測。「匿」是內藏奸詐,表裡不相應,欺世盜名,騙取供養,自稱為善知識,自己稱已得上人法。「上人法」包括意思很多,如遇小乘人,他自稱已證阿羅漢果。遇到大乘人,他說他是菩薩再來,妖言惑眾。或以禪定、神通、福德提高其知名度,叫大家尊敬供養,以妖邪之法迷惑無識。「無識」是「不辨真妄之人」,並不是沒有智識,也有受高等教育之人,不明宇宙人生真相,受其欺騙。或用恐怖的方法,使其喪失向正道之心。本來想學佛,想了生死出三界,跟他走全被他破壞了。凡是跟隨他的人,為他奔波,家財破敗,替他造業。
 
佛勸人施捨,並不是佛要,佛連王位都不要。捨財的目的是把自己無始以來的煩惱慳貪捨掉。唐朝龐居士把家財裝在船上,駛至江心,沉於水中,後以編草鞋為生。有人說:你財物不要,為什麼不施捨給窮人作些好事?他說:好事不如無事。作好事不能出三界,作惡事到三途。學佛的人作了好事,心裡一絲毫掛念都沒有,不落印象,即能出三界。佛勸人修十善作功德,不令他墮三惡道,因為這些人希望得人天福報,不想出三界,此為不了義教。楞嚴叫人捨乾淨,眼光遠大,目的在超越輪迴,永脫三界,成佛作祖,標準不一樣。一切不執著,隨緣隨份,要是好事一定要作就壞了,心就不清淨。好(ㄏㄠˋ)事多魔,魔善嫉妒,人作好事,他一定想辦法阻擾、嫉妒、破壞,怕你的名聞利養高過他。
 
佛教我們修平等心,修清淨心,修正覺心,覺而不迷,一切事不礙隨緣。華嚴的中心思想,理事無礙,事事無礙。華嚴是對法身大士講的,至少破一品無明證一分法身,心真清淨了,善惡順逆均無礙。我們今天看到好的貪愛,見到壞的討厭,就被境緣所轉,證明還沒有達到無礙的境界。那就要遵守佛這一套方法,四種清淨明誨,確實檢點自己的缺失。若是真正達到事事無礙,佛不會教你這個方法,那時候要教你隨緣度眾,如觀音三十二應,應以何身得度者,即現何身而為說法,得大自在。我們現在不行,起心動念都是障礙,有障礙就要依照這個方法修行。
 
我教比丘循方乞食。令其捨貪。成菩提道。諸比丘等。不自熟食。寄於殘生。旅泊三界。示一往還。去已無返。
 
佛陀在世時,其生活方式是托缽乞食,使身心清淨,三衣一缽,生活簡單。傳到中國以後,氣候較寒,中國人仍然穿自己衣服,把架裟披在身上。佛經與戒律所講的衣即架裟,印度熱,三衣就夠了。地上墊的叫具,它不是作拜墊用的,是晚上睡覺鋪在地上的。晚上樹下一宿,只能住一宿,明天換地方,怕人貪愛這個地方。令人對一切不起貪念才能離開這個世界。日中一食,乞來的食物如吃不了,可餵鳥獸,不能留到明天吃,怕人偷懶明天不去托缽。佛在世時創立許多規矩都是為了斷除貪愛。印度的架裟太大,傳到中國把它縮小為原來的二分之一。在典禮上搭衣是紀念,表示不忘本的意思。佛法隨時代,隨地區,隨一切民族風俗習慣,以求適應。原理原則不變,修行方法,務求適合當地的風俗生活方式。傳到日本,架裟縮的更小,只有一小塊如卡片大,拴個小繩子,作佛事時掛在衣服上,不用時放口袋裡。中國和尚穿的衣服是明朝以前老百姓穿的服裝,滿清入主中國以後,洪承疇與滿清訂立的投降條件有三:(1)男從女不從,(2)生從死不從,(3)在家人從出家人不從。另外是出家人必須剃頭,不留頭髮。
 
菩提是覺悟,道是心。「成菩提道」即是「修成覺而不迷之心」。真心是覺而不迷,妄心是迷而不覺。出家為的是什麼?出家人一定要有決心超越六道輪迴,時間不長,必須要完成這一件大事。法華經云:「佛為一大事因緣出現於世。」佛無能力叫我們超出三界,經云:「佛不度眾生。」輪迴是自己造的,超出輪迴還要自己去解決。在這部楞嚴經中,佛把他自己的經驗告訴我們,叫我們依教奉行。他的弟子修學有成,作為我們的模範。二十五圓通即是表演。
 
佛教傳到中國是皇帝派特使迎請來的,到達之後,皇帝尊稱高僧為老師,如皇帝的老師出去乞食,有失體統,所以早先寺廟僧人均由政府供給生活,不必出去托缽。從前一般出家人皆由在家人供養,後來到了唐朝,歷史記載,「馬祖建叢林,百丈立清規」,變而為自耕自食。馬祖是禪宗第八代祖師,也是六祖惠能大師徒孫,號道一。百丈也是第八代的,他立的清規是戒律的現代化。遵守戒律的精神,重新修訂條文,適合於大眾修學,在佛教裡是一個革命性的變更。早期都是個人修個人的,叢林等於佛教大學,大家在一齊共修。百丈提倡出家人自食其力,一日不作,一日不食。他有他的道理與時代性。在理論上、精神上,與佛法不違背,在作法上不一樣,這是大智慧,通權達變,給後人很大啟示,一生真修,確能超越六道輪回,接受大眾供養,是真有福報,真為眾生種福。現在出家人如果不能超出三界,則今生所接受的供養,就會照佛所說的:「施主一粒米,大如須彌山,今生不了道,披毛帶角還。」
 
佛的教訓是最高指導原則,在精神上、意念上、思想上都是「寄於殘生,旅泊三界。」把這個世界看作旅館,我們在這個世界只是暫時住一住,對於田產房屋,要有使用權,不要所有權。作客可以隨時走,作主人就麻煩了。得失念頭不能有,一切煩惱都由患得患失來的。我這個身體是最後的殘身,活在世上是暫時的,下次不來了。如有貪戀之心,放不下,還能離開嗎?建道場是好事,若執著這個道場是我的,就很難擺脫。民國以來有三大德,虛雲、印祖、諦老。你看看虛雲年譜,一生蓋廟,蓋好之後請一位有修有學的出家人主持,他就走了。自己沒有一絲毫留戀,自己也沒有一個廟,這才是真清淨。在這個時代,大家都爭權奪利,各廟也不能掛單,沒錢作窮和尚,沒人理,想想這個事實,也怪害怕的,無可奈何之下,有些人只有隨波逐流。也有人甘心情願,沒有廟不要廟,沒有信徒不要信徒,這種人很少,但是這種人倒有出三界的希望。
 
云何賊人。假我衣服。裨販如來。造種種業。皆言佛法。卻非出家具戒比丘。為小乘道。由是疑誤無量眾生,墮無間獄。
 
現在社會上生活困難,打著佛教旗號蓋廟是好生意,越來越興旺,穿上出家人的衣服,把佛法當買賣作。造種種業,甚至於殺盜婬妄全來,花言巧語,還批評一些真正出家人為小乘,甚至輕慢譏訕,使眾生對真正佛法失卻信心,對他們所說信以為真,此之謂「一盲引眾盲,相牽入火坑。」
 
若我滅後。其有比丘發心決定修三摩地。能於如來形像之前。身然一燈。燒一指節。及於身上爇一香炷。我說是人無始宿債一時酬畢。長揖世間。永脫諸漏。雖未即明無上覺路。是人於法。已決定心。
 
本段經文宗旨是叫我們能夠捨身,菩薩行最重要的一個行門就是布施,也就是捨,不但身外之物要捨,身體也要能捨。經上所說的完全是捨身為法,捨身為眾生,捨的目的是要決定成就戒定慧三學。此地只說三摩地,實際包括定慧。在佛像前是求佛為我們作證明,我們發大心大願,身心世界一切放下,在表法裡面燃身,在身上燃一香炷,或燒一個指頭供佛。燃香炷是出家人在頭頂上,在家人在手臂上燃一香炷。有人誤會以為燃的愈多愈好,假如把身體整個燒掉,如人我是非念頭仍在,其業障還是消不掉。假如燃一香炷,煩惱習氣從此斷盡,這香炷就有用處。
 
佛教我們燃香是給別人看的,同時也是警惕自己,表示我已發願,燃燒自己、照亮別人,說話要算話,真正意義是捨己為人,為利益眾生縱然犧牲自己也在所不惜。如這個念頭堅定,一切為眾生,所有一切煩惱妄想都沒有了。讀了此經可不要真去燒,身上燒個香疤沒關係,燒指頭做事不方便。觀世音兩隻手不夠用,要現千手,兩隻眼不夠用,要現千眼。主要目的是叫我們以智慧、精神、身體統統為眾生服務,乃是燃身的意義。在全世界佛教中,只有中國有燃身,其他各國及西藏都沒有。身不燃香而真能作到為眾生服務,捨己為人,乃是真捨身。這是在佛菩薩面前發願時給自己作證明,難捨能捨,再配合行為才能消業障。
 
「我說是人無始宿債一時酬畢」。如有我,我負債,我要還,多劫以來,積得甚厚,還得清嗎?無始業債,存不存在,看有我無我。如有我,機緣遇會時,欠債還錢,欠命抵命。證得羅漢果以上,無我了,就不要再還。雖然不還債,而他要以大慈悲心救度一切苦難眾生,比還債要加多少倍的積極認真與辛勞。此經字字句句都是叫我們如何才能真正脫離輪迴。「長揖世間。永脫諸漏。」「諸漏」指「見思煩惱」,見思煩惱是因,六道是果。「長揖世間」,是永遠脫離三界六道。雖未見性,只斷見思而塵沙無明仍在,亦能脫離輪迴,而他們對於明心見性之修學有決定信心,知道這是真實的,將來一定能證得果位,念佛人亦要把身心放下,才能得到念佛三昧,永脫輪迴。
 
若不為此捨身微因。縱成無為。必還生人。酬其宿債。如我馬麥。正等無異。汝教世人修三摩地。後斷偷盜。是名如來先佛世尊。第三決定清淨明誨。
 
「捨身」是決不貪戀這個身體。眾生最難放下者即此身。「微因」,微是微少,以凡夫的眼光看捨身是了不起的事,在佛菩薩看來,三種煩惱只捨見思,算不了什麼,還有塵沙無明未斷。如果在大乘法門講,菩薩有五十一階級,捨身所受的果報只在十信位之第七信,還有四十幾個位子。縱然得到相似無為,禪定是相似無為,與無為法相應,而其定不能持久,故稱相似。楞嚴經上說,要證得九次第定才算是真無為,前面的四禪八定是世間禪,均屬相似無為。即使生到最高非想非非想天,壽命有八萬大劫,定力不會失掉,而時間到了,定功仍會失掉,可能墮落三途。因其自以為成佛,覺得已證到大涅槃,說大妄語,更加誹謗三寶,因此墮落。「如我馬麥,正等無異」。大修行人也要還債,但佛是表演。佛在經中說,在過去生中有一段因緣,久遠之前種的因。在舍衛國毘蘭邑,阿耆達王請佛及五百比丘至其邑供齋三個月。佛及僧眾抵邑後,才受供六日,魔即入宮來惑王,王就忘卻供齋之事。邑內又適逢飢荒無從乞食。幸有馬師將馬麥一半來供佛及僧。至九十日後王才醒悟,向佛求懺。舍利弗便問佛是什麼因緣。佛說:過去毘婆尸佛時,有王請佛及僧,食已,為一病比丘帶回一份飯菜,經過梵志所居山林,梵志聞香就生妒心說:「禿頭沙門應食馬麥,何必供與甘飯?」隨從五百童子亦跟著這樣附和。當時這位梵志就是現在我身,五百童子即現在五百羅漢。只因一念妒心,輕罵沙門,使自己受馬麥之報。
 
梵志是外道,也是修行人。佛在世時,外道有九十六種之多。凡是心外求法者均謂之外道。佛門內也有外道,稱之門內外。佛法是向自性中求,向內求而非向外求。按照佛的教誨去作,就可以求到,並不是要求佛給我們什麼。明朝袁了凡先生接受雲谷禪師的開導,把他一生修學的歷程與效果寫了一本了凡四訓。雲谷禪師未叫他天天拜佛求佛賜恩,只叫他斷惡修善,去習氣,存好心,即能扭轉乾坤,他就遵之而行,結果真是一生命運大有轉變。算命孔老先生說他壽元只五十三歲,一生無子。後來不但有子而且活到七十幾歲,這本了凡四訓是訓子的。照雲谷禪師的開示以求是對的,合情如法。如自己不自悔過行善,而求佛菩薩保佑賜恩,希望中頭獎一百萬,許願供佛菩薩幾萬,這不但得不到,而且造了很大的罪過,因為把佛菩薩當作貪官污吏看待。
 
說話無論有心無心,不要以為說完就沒事了,其果報在後頭。知道這種事實,起心動念,都要小心,動一個念頭就造一個業,如不出三界,這個業因都要受果報。對人對事心中不高興,口出惡言,不知道以後的果報可畏。有時候好心不得好報是有原因的。在順逆境中要腦筋清楚,順境不談,如橫逆來臨,即應逆來順受,絕不怨天尤人,不再結新怨。佛教我們放下實是好辦法,捨妄念,心自然清淨,心清淨即能了知一切事的真相,心得自在。
 
如有人說不捨偷盜亦可證三摩地,此是魔說,決定不能有非份之想。為人處世,縱然自己應該得的也要把它捨掉。世間生活,衣食不能缺,但應知足。生活愈簡單愈好,標準降至最低限度。佛規定出家人日中一食,三衣一缽。對在家居士的尺度就放寬了,可隨著社會上一般人的生活水準,不求奢華,標準隨地區隨時代而有差異。如自己生活有多餘的,應布施供養社會有需要的人,絕不貪圖享受。
 
引用:
http://book.bfnn.org/books/0064.ht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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